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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在校大学生冬季征兵工作通知

发布日期:2010-10-25    作者:数据迁移用户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、各适龄应征青年:

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、北京卫戍区、昌平区征兵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,今年继续在广大适龄青年大学生中普遍开展征兵工作。截止到2009年,我校已经向部队输送了49名大学生,截止到目前已经有5名学生荣立三等功、4名学生考入军校、32人次荣获优秀士兵称号。今年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条件是: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为满18至24岁。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其他体质条件参考国防部的体检标准。欢迎我校应征青年踊跃报名,建设国防。对于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:

1、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,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;

2、对退役后回原专业复学的学生,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,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课程,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,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,并给予相应的学分;

3、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,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,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,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。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,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。

4、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。

5、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,回我校复学,可以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,家庭经济困难的,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;

6、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,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。原专科学生(含高职学生)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的,退出现役后回我校复学,取得专科文凭后,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;

7、在校生入伍后,部队在选取士官、直接提升军官,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将给予优待;

8、在校学生入伍服役期间,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。凡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从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,按照每人每年1.5万元的标准给与优待金。对从北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,正常退伍时,由其入伍时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给予一次性助学经费,每人1万元。

9、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,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,可免试报送所学专业研究生。

报名地点:武装部征兵办公室(1号办公楼2011室) 电话:80795066

报名时间:2010年10月20日~10月30日 联系人:牛老师

best365网页版登录 武装部

2010年10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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